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工商界及專業界政治角色的前景

從殖民地時代到特區時代,工商界及專業界在香港的政治環境,透過特有的途徑,在香港的政治體制內外,扮演著獨特的政治角色。但因政治制度的發展,尤其是引入全面普選,及港人在政治文化上的轉變,工商界及專業界在香港憲制所可扮演的政治角色及體現的方式也必然要作出改變。
在分析這些轉變前,要先有兩點前設。一、工商界或專業界不是指著個別界別現在於建制內的代表,而是指整個界別的利益而言。二、工商界或專業界包括不同的利益,是否有一個所謂工商界或專業界的整體利益實屬疑問,但為便於分析,且先假設這是存在的。
工商界或專業界所可以有的政治角色及他們實質扮演過的政治角色包括:(一)執政;(二)影響施政;(三)否決不利於界別的法律;及(四)就著影響界別的政策及法律發言。而要扮演這些角色,主要可透過三種渠道:(甲)行政機關;(乙)立法機關;(丙)公民社會。
執政這政治角色是指有權訂出施政的大方向,並制定施行的具體政策及法律。在香港的憲制,立法機關一直只是一種被動、從屬或頂多是監察性的機制,故要執政就必須在行政機關取得主導權。
在殖民地時代,擁有管治權的英國人是依靠由英國遣派到港及在本土培訓的公務員來施政,本地的工商界及專業界在施政上只扮演協助性的角色。即使工商界及專業界有代表在行政局,或個別財閥能透過本身的政治關係直達殖民地政府的最高領導層甚或倫敦政府,但那仍非執政。當然在這過程中,他們可對施政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力,至少有比其他人為大的影響力。
在特區時代,由商人出身的董建華出任行政長官,那或許算是工商界執政。但他始終只是孤身一人,仍要依靠龐大的公務員系統來執政。即使高官問責制引入了多位工商界及專業界人士出任主要官員,但各人都是各自為政,那還不是由工商界或專業界整合成一股政治力量,依其本身的利益而發展出的一套施政方略去執政。
到了曾蔭權時代,回到單純由公務員執政就更明顯了。即使公務員執政的施政方針是傾斜向工商界或專業界,但因他們仍須兼顧普羅市民的期望以維持管治權威,故工商界或專業界的利益在一些政策範疇仍未必得到全面照顧。
若行政長官在將來是由普選產生,工商界或專業界雖可能在提名委員會有很大的影響力去決定候選人的人選,但最終仍要由普羅選民選出,那麼工商界或專業界以現有在行政機關的渠道,就更不能執政了。因此,可以說工商界及專業界從來未曾在香港真正扮演過執政的角色,這也可能不是他們所希望扮演的角色。
如上所述,工商界或專業界一直以來都能在行政機關的體制內,或是透過與政府高層的非正式接觸、或是作為行政局議員、或是散佈於政府幾百個諮詢委員會,都可以對政策及法律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力。
為工商界及專業界預留影響政策及法律的機制,亦見於立法機關的組成上。在殖民地時代,先是委任議席,至八十年代中開始出現的功能組別議席,都是為了讓工商界及專業界在立法議會,可直接影響政策及法律的制定而設的憲制安排。功能組別議席的安排更延續至特區時代。
但若立法會議席在將來是全面由普選產生,功能組別議席會被取消,那麼工商界及專業界就會失去預設給他們的議席。要保留在立法機關影響施政的渠道,那他們就得有方法在普選也能取得議席,並要佔總議席過半才可以。但過去工商界及專業界在立法機關體現其政治角色的方式,只著重反映界別意見和著重向界別成員交待,並不看重甚或厭惡群眾性的政治活動,那令他們在普選中可以勝出的機會減少,更遑論過半了。
這也是為何工商界及專業界爭取以某種形式保留功能組別議席,使他們可不用改變現有的體現方式,仍可對施政繼續享有制度性的影響力。但無論怎樣,那也要重新定義功能組別。若是加進更多的普選成份(如由功能組別提名,市民普選產生),那工商界及專業界就不能再只看界別利益和必須進行群眾性的政治活動才有機會取得議席。若是儘量保留現有小圈子選舉的特性(如把功能組別擴大至所有人都屬一功能組別),但那又會使工商界及專業界在立法會的代表只享有低度的認受性。且兩者都是難以符合普選的要求。
否決不利於界別的法律,只存在於特區憲制內。按《基本法》的規定,非政府的議案要經分組投票的程序才得通過,那令工商界及專業界對法律享有了制度性的否決權。但在將來引入全面普選後,分組投票這安排也會隨著取消。
就影響其利益的政策及法律發言,這是工商界及專業界一直都能做到的。但過去可能是慣於吃政治的免費午餐,故只偏重於在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內發言,而忽略了在公民社會內爭取發言機會的重要性,故工商界及專業界在公民社會的影響力是不合乎比例的低。
在引入普選後,工商界及專業界應可繼續在建制內發言,但若繼續忽略在公民社會發言的重要性,那他們在立法機關甚至行政機關內發言的機會及份量就有可能被削弱。這是因為工商界及專業界若要在普選中勝出以取得更多發言的席位,就必須跳出狹隘的界別框框,進入到公民社會,爭取其他界別及普羅市民認同其觀點,是不單有利於工商界及專業界的界別利益,也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
總的來看,工商界及專業界若要在特區的政治體制繼續發揮影響力,扮演發言、影響施政 、甚或執政的政治角色,那就不能不改變其體現方式,尤其是要把界別利益轉化成符合香港整體利益的施政方略,並積極向公民社會及普羅市民推廣。要這樣做,政黨化看來是不可不走的路。

沒有留言: